
10月21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召开。县委常委、副县长马永平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金海主持会议,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县水务局、司法局、发改局等部门分管领导及条例起草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人就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作说明。据介绍,第五次领导小组会议后,条例草案经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和专家论证会、立法听证会的意见,对草案内容进行了全面优化,修改内容涵盖职责分工、水源保护、设施管理、用水合同、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在讨论环节,各参会单位结合职责对条例草案内容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要紧扣农村供水实际,突出公益属性,明确各方权责,根据会议意见对草案作最后完善,按程序提交10月底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并加快推进后续审查、报批流程,力争条例在2026年内颁布实施,为全县供水安全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