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财发〔2022〕109号
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
转发《天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天水市财政局关于转发<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天财采〔2022〕5号)随文转发,请认真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请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全面执行预留份额规定,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在单位报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采购计划时,同时填报《张家川县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填报表》(附件2),各一级预算主管单位要负责本部门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留份额的审核。
张家川县财政局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