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刘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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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刘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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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7436344P/2019-0917  时间:2019-09-17 15:40:17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刘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社会管理职能。
 
  镇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具有执行国家意志的义务和保一方平安的责任。对镇村社会进行管理,是政府的首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利;

(2)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节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分;

(3)根据镇村社会的需要,组织制定和推动落实经农民认可的镇规民约,构建和谐的镇村社会等。镇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应逐步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由“压力型”向“人性化”转变,体现以民为本的思想。  
 
2、发展经济职能。

   发展农村经济是农民走向富裕、镇政府自身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但是,镇政府参与经济应由强迫农民种这种那的“直接型”转向提供各种“软服务”的“间接型”。包括1.组织制定本镇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地域产业特色;2.组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包括政策环境、硬件环境、社会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3.通过推动和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指导农村生产,提高农村生产组织化程度;4.加强信息服务,密切本地农产品的市场衔接,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  
 
 3、公共服务职能。

   普及义务教育,保障安全住房、安全饮水,积极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繁荣农村文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加强社会公德建设,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等,组织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应,实现向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4、基层建设职能。

(1)抓好农村党组织建设,包括镇党委、村党支部领导班子的推荐与选配,农村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党员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等;

(2)抓好村委会班子建设,依法指导和帮助组织好镇村基层组织和社区自治,为落实公民在选举、决策、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民主权利创造条件;

(3)抓好农村思想建设,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倡导镇村社会文明新风;

(4)抓好民主集中制建设,敞开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建立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程序和机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刘堡镇政府下辖财政所、农业中心、兽医站、计生站、文化站、扶贫站。

  2018年在职人员94人,退休7人,抚养7人,工勤2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0人,实有人员26,事业人员编制41,实有人员68人。

二、刘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187.615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105.4222万元,为财政补助收入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50.7655万元,下降4.59%,主要是单位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补助的收入。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其他收入36.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9.5万元,下降26.03%,主要是其他一般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减少的原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

6.上年结转和结余45.693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刘堡镇人民政府支出为1082.143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41.9882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0.8907万元,增长0.11%,主要是干部正常晋升工资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240.1554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73.409万元,下降30.57%,主要是扶贫项目减少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刘堡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87.615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4275万元,增长2.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5.2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4605万元,增长17.9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7.166万元,下降11998%。原因: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是征地拆迁补助,2017年有征地拆迁补助,2018年无征地拆迁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刘堡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32.51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7.9911万元,增长14.33%;完成年初预算158.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和项目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752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28.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29.4292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成果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10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
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6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8466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增加。

6.农林水支出493.5310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3.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刘堡镇人民政府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9.450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44.6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87.5220万元、津贴补贴15.9620万元、奖金81.39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4.846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1.74万元、医疗费32.6168万元、助学金6.48万元,奖励金3.44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6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采暖补贴0万元、物业服务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06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94.84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2.5319万元、印刷费1.500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4.6691万元、邮电费2.5531万元、取暖费2.80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0133万元、维修(护)费6.220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0.6439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5577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3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决算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1.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5万元,增长41.67%;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7万元,较上年减少1.3321万元,下降78.36%,变动原因为:车辆维修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8480万元,比 2017年增加18.5882万元,增长19.60%。主要原因是:单位集中供暖电费增加、维修维护费增加、劳务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9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9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79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9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9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业技术推广及指导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办公设备等其它固定资产共计99.59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决策规范合理,制度健全有效,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符合要求。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张家川县刘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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