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马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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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马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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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7133902W/2019-0920  时间:2019-09-20 11:06:23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马关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马关镇人民政府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马关镇政府下分镇政府、财政所、农业中心、兽医站、计生站、文化站。

  2018年在职人员89人,退休19人,抚养7人,工勤2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5人,实有人员29,事业人员编制42,实有人员60人。

  二、马关镇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224.423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209.4233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328.1249万元,增长37.2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都有所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17 年度决算数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同。

  4.其他收入1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村级集体公益性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13万元,下降46.4%,主要是全域无垃圾经费减少的原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17年度决算相同。

  6.上年结转和结余65.683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马关镇政府的支出为1192.751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98.1333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52.3751万元,下降6.16%,原因是当年有人员调离导致人员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394.6185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370.7336万元,增长1552.17%,原因是村级扶贫经费及村级集体公益金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马关镇政府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9.4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5.03万元,增长38.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9.4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5.03万元,增长38.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马关镇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66.61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7.0741万元,增长35.73%;完成年初预算163.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年初没有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1.25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完成年初预算142.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没有预算人大、纪检监察及其他组织事务等专项经费。

  2.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41.9293万元,主要用于群准文化支出的人员经费和文化运行,完成年初预算156.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运行经费增加。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3.3262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08.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4.农林水事务支出551.7866主要用于农业事业的人员支出和农业组织化产业化经营,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和利用,扶贫和农村综合改革方面。完成年初预算254.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286.7182万元,年初没有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19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完成年初预算57.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马关镇政府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8.133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48.13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5.2448万元、津贴补贴322.7517万元、奖金94.8178万元、退休费45.319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5090万元、手续费0.2323万元、水费0.0936万元、电费5.0560万元、邮电费2.1687万元、取暖费11.7060万元、差旅费0.8640万元、劳务费0.4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585、其他交通费用2.8120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48万元,决算5.1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15.1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4661万元,增长91.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无偿捐赠公务用车一辆,用于日常公务,运行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同。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动。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5.1585万元,较上年增加2.4661万元,增长91.59%,变动原因为:精准扶贫工作导致下村次数增多,车辆耗油量增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与上年相同。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万元,与上年相同。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8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8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业中心的货物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办公设备等其它固定资产262.53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完整,决策依据充分,财务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张家川县马关乡2018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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