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鹿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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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鹿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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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4422792N2022  时间:2022-09-02 00:16:12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鹿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3.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马鹿镇共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设置党政内设机构5个,具体为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设置事业单位5个,具体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牌子)、政务(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挂综合文化站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马鹿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按有关规定设置为一类事业单位。

2021年在职人员71人,退休4人,抚养9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6人,实有人员16人,事业人员编制25人,实有人员55人。

二、马鹿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463.583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128.0575万元,为政拨款补助收入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47.8358元,减少30.83%,主要是下拨相关补助资金减少的原因。

2.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2.9998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增加1.6万元,增加89.04%,主要政府基金类项目安排。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部门补助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无变化。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增加(或减少)。

5.其他收入1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32.6093万元,减少181.16%,主要是上级部门下拨相关项目存量资金减少的原因。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上年度决算无变化,主要是本单位没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的原因。

7.上年结转和结余304.525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鹿镇人民政府支出为1463.583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806.4823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58.9047万元,增长7.3%,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657.100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210.7190万元,减少24.28%,主要是项目减少,项目资金量减少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鹿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37.73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8.2787万元,减少23.7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8.05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47.8358万元,减少23.5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99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998万元,增长87.69%。主要政府基金类项目安排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马鹿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23.13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2.5049万元,减少9.68%;完成年初预算228.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新录用人员及新增项目的原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3.59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6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的原因。

2.公共安全支出1.4795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人员及人员工资增加项目补助资金下拨的原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8.103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及群众文化,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新录用人员及人员工资增加和旅游附属项目补助资金下拨的原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6603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取暖费下拨所属单位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64.8668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项目增加的原因。  

6.节能环保支出47.922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支出。7.城乡社区支出0.9872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建设支出。

8.农林水支出710.5154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及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2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新录用人员及新增扶贫补助项目的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马鹿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6.482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77.85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5.0591万元、津贴补贴156.4539万元、奖金18.139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005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6090万元、抚恤金19.2843万元、生活补助5.3343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146.5806万元、住房公积金0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采暖补贴0万元、物业服务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1.1992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8.6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14.075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决算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与预算相等。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2.5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8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88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8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8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业中心配备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等级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件2:收入决算表.xls

  附件3: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xls

  附件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xls

  附件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xls

  附件10:马鹿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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