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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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阳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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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6810158Q2022  时间:2022-09-01 21:56:58 来源:  作者:
 

大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基本概况
 
  主要职能:
 
  乡镇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镇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
 
  (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
 
  (2)保证监督职能。
 
  (3)教育和管理职能。
 
  (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
 
  (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乡党政机构具有党委和政府两种职能,党委领导政府工作。主要是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乡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的行政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大阳镇共有独立核算机构1个,下分镇政府、财政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乡村振兴工作站。
 
  在职人员84人,抚养13人,文化站聘用人员1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25人,实有人员23,事业人员编制41,实有人员61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722.9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587.1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670.13万元,下降29.68%,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数减少、单位全年项目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上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1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上年度决算数减少57.66万元,下降82.77%,主要原因为单位全年项目减少。
 
  5.上年结转和结余123.8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大阳镇人民政府支出为1722.9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50.36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0.07万元,增长10.71%,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增加。
 
  项目支出772.55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或减少882.88万元,下降53.33%,主要原因是单位前年项目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大阳镇人民政府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09.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0.13万元,下降29.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7.73万元,下降30.06%,原因:主要是单位在职人员数减少、单位全年项目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6万元,增长76%,原因:2021年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年末结转结余122.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大阳镇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697.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7.73万元,下降30.06%;完成年初预算29.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数增加、单位全年项目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有调出人员;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变化;
 
  3.教育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变化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05万元,较上年增加48.52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万元,较上年增加106.8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153.01万元,较上年增加24.18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49万元,较上年增加49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6万元,较上年增加6万元。
 
  9.农林水支出827.9万元,较上年增加58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阳镇人民政府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0.3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00.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 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经费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决算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万元,较上年增加1万元,增长100%。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0.6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清运车辆;单位价值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详见附件《大阳镇人民政府2021年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 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 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11.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
 
  13.其他支出:指单位除行政支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1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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