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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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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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czj/2024-00054 时间:2024-01-25 17:53:52 来源:  作者: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方针、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组织实施科技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全社会科技进步;组织实施科技兴县战略。

  

  (二)组织、协调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指导科技孵化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归口管理各类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型产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工程。

  

  (三)研究提出全县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科技人才、科技中介服务、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政策的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负责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申报并实施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计划,负责县内各类科技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五)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全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等科技资金的管理。

  

  (六)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及产业化;归口管理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农业科技型企业;指导涉及人口、资源、环境、医药卫生等科技工作。

  

  (七)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技术出口及保密审查工作;指导科技中介服务工作,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八)归口管理全县科技外事工作,促进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县民营科技企业工作;归口管理科技信息工作和软科学工作;协调科技咨询活动;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与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工作。

  

  (十)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一)负责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审批,组织实施国家重点聘请外国专家规划。

  

  (十二)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

  

  (十三)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

  

  (十四)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负责国家专项经费资助的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批和其他培训项目审核,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

  

  (十五)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科技局设办公室和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409.0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1.13万元,增长106.6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9.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409.0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1.13万元,增长106.67%。其中:基本支出159.05万元,占38.88%;项目支出250万元,占61.12%。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主要是:

1.科学技术支出373.9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21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19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1.7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9.0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11.13万元,增长106.6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增加和办公费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87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67万元、津贴补贴25.94万元、奖金23.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2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1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住房公积金11.75万元、绩效工资8.72万元、退休费1.40万元、抚恤金0.32万元、奖励金6.54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生活补助0.32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1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34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6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8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5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65万元,增长194.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投入增加。共包含2个项目,其中科技三项费100万元,“强科技”费用15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变化。

5.会议费0万元,比2023年预算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万元,增长233.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的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28.2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92平方米。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1.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2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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