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工作。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五)负责质量宏观管理。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统一管理计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十一)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跨部门组织实施工作。
(十二)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三)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五)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上市后的风险管理。
(十七)负责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与质量抽检。
(十八)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
(十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县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县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市场监管执法方面的能力建设。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对外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牌子。内设15个股室,下设15个市场监管所和2个直属事业单位。截止2022年12月,在职人员162人,退休人员45人,抚养人员13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359.7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66万元,增长3.50%,主要原因是市场秩序执法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的增长。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359.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9.75万元,占10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35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59.75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35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82.66万元,增长3.50%。主要原因是市场秩序执法经费增加和人员工资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9.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2.66万元,增长3.5%,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153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人员经费和市场秩序执法经费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90.1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等,年初预算1468.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5.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3.教育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4.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减少207.51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7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取暖费、抚恤金等,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卫生健康支出5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 农林水支出3.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1.69万元,原因是帮扶人员补助不再由本单位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9.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97.58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74.96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人员职务职级正常晋升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215.39万元、津贴补贴223.09万元、奖金200.5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157.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费57.68万元,住房公积金143.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8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334.37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87.59万元,增长26.20%,主要原因是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办公费和维修(护)费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175.13万元、印刷费18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5.31万元、劳务费17.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63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4.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公用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59万元,增加26.20%。主要原因是: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办公费和维修(护)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4万元。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0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1辆食品安全监测车;单位价值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为零。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 3个,市场监管专项经费55万元,打击传销支持非公经济发展12万元,计量器具、部门医疗器具专项工作经费3万,共计资金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打击传销支持非公经济发展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优,全年预算数为12万元,执行数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市场监管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优,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计量器具、部门医疗器具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优,全年预算数为3万元,执行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市场运行稳定良好;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严守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四大安全底线;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