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做好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学习、教育。负责教师队伍管理和师资培训;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利用新的教学理念在课堂教学中不断实践,提高教学水平。培养出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优秀学生。
担负着四方村及周边村庄的初中义务教育和初中学历教育,以及相关的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四方中学为二级预算单位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为张家川县教育局。内设机构:内设学校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后勤处。在职教师76人,民办退休教师2人,抚养人员14人,退休教师1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
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53.7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1.7万元,增长15.14%,主要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增加、职务晋升、死亡抚恤等原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5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1.67万元,占99.22%;其他收入9.01万元,占0.7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5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1.76万元,占10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41.67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46.5万元,增长14.72%。主要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增加、职务晋升、死亡抚恤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5万元,增长14.72%。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增加、职务晋升、死亡抚恤等。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4.56万元,支出决算为93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增加、职务晋升、死亡抚恤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3万元,支出决算为9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74.7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只预算了抚养人员支出,没有将养老保险支出列入到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中。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60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年初无预算。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年初无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拨的工会经费,用于购买农副产品。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2.84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年初无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1.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7.94万元,增长15.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在职人员增加、职务晋升、死亡抚恤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30.18万元、津贴补贴176.94万元、奖金26.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2.5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75万元、住房公积金72.84万元、退休费2.8万元、生活补助17.5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9万元。
公用经费83.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56万元,增长11.37%,主要原因是学生增加,日常公用经发支出增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7.74万元、印刷费10.53万元、水费0.70万元、电费14.23万元、邮电费1.59万元、取暖费0.45万元、物业管理费6.54万元、差旅费1.58万元、维修(护)费7.22万元、培训费2.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95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5.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6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度无“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