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民政局收支决算表
根据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张家川县民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1. 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负责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职责。
3. 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4. 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5. 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建设工作。
6. 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 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8. 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9. 负责行政区划的管理工作,指导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
10. 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医疗保障工作,依法报批革命烈士和评定有关人员伤残等级。
11. 负责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残疾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12. 组织和指导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13. 负责全县民政系统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4. 负责指导全县老龄工作。
15. 负责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6.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民政局内设办公室、优抚安置股、救灾救济股、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股、县双拥办、县社会组织党工委办等6个职能股室,下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民间组织管理局等2个参公事业单位,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县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年末实有人数43人(行政32人,事业11人),退休人员11人。
三、2014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民政局201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113万元。本年支出2473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28.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4.6万元,抚恤支出440.2万元,退役安置支出133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94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2.6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828万元,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11.4万元,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175.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55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150万元。
四、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张川回族自治县民政局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额8.77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7万元。
五、2014年决算公开表格
| 附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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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 |||
| 单位名称:张家川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决算数 | 项 目 | 决算数 |
| 一、财政拨款收入(补助) | 2,113.00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二、外交 | ||
| 三、事业收入 | 三、国防 | ||
| 四、经营收入 | 四、公共安全 |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教育 | ||
| 六、其他收入 | 六、科学技术 | ||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2268.00 | ||
| 九、医疗卫生 | 55.00 | ||
| 十、节能环保 |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
| 十三、交通运输 |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 十九、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
| 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150.00 | ||
| 收 入 总 计 | 2,113.00 | 支 出 总 计 | 2,473.00 |
| 附表2 | ||||||
| 2014年部门支出决算明细表 | ||||||
| 单位名称:张家川县民政局 | 单位:万元 | |||||
| 单位名称(科目)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1 | 2 | 3 | |||
| 合计 | 2,473.00 | 2,323.00 | 150.00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2,323.00 | 2,323.00 | ||||
| 民政管理事务 | 328.60 | 328.60 | ||||
| 行政运行 | 263.80 | 263.80 | ||||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50.00 | 50.00 | ||||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15.00 | 15.00 |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54.60 | 54.60 |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54.60 | 54.60 | ||||
| 抚恤 | 440.20 | 440.20 | ||||
|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2.70 | 2.70 | ||||
| 其他优抚支出 | 437.50 | 437.50 | ||||
| 退役安置 | 133.00 | 133.00 | ||||
| 退役士兵安置 | 88.00 | 88.00 | ||||
|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 | 17.00 | 17.00 | ||||
| 退役士兵管理教育 | 28.00 | 28.00 | ||||
| 社会福利 | 194.00 | 194.00 | ||||
| 儿童福利 | 164.00 | 164.00 | ||||
| 老年福利 | 30.00 | 30.00 | ||||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 2.60 | 2.60 | ||||
|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 | 2.60 | 2.60 | ||||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828.00 | 828.00 | ||||
|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551.00 | 551.00 | ||||
|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277.00 | 277.00 | ||||
| 农村生活救助 | 111.40 | 111.40 | ||||
| 失地农民生活救助支出 | 111.40 | 111.40 | ||||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 175.60 | 175.60 | ||||
|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 | 175.60 | 175.60 | ||||
| 医疗卫生 | 55.00 | 55.00 | ||||
| 医疗保障 | 55.00 | 55.00 | ||||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55.00 | 55.00 | ||||
| 其他支出 | 150.00 | |||||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150.00 | |||||
| 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150.00 | |||||
| 附表3 | ||||||||
|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 ||||||||
| 单位名称:张家川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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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 | 8.77 | |||||||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公务接待费用 | ||||||||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 小 计 | 8.77 | ||||||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人次。 | ||||||||
| 2.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4年度本单位购置公务用车 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3 辆。 | ||||||||
| 3.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国内公务接待 批次,人数 个,经费总额 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