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预算草案
关于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说明
按照新《预算法》及甘肃省政府债务限额要求,省市下达我县政府债务限额3.3亿元,截止2015年底,我县负有政府偿还责任的政府性债务余额23087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81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273万元,政府性债务余额控制在债务限额之内。按照县区化解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逾期债务偿还率达到10%的要求,2016年预算草案列入政府性债务偿还资金1500万元。
2016年预算草案关于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草案中列入上级转移支付76627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504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38951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7800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762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447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2777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848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00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2655万元。按照《预算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全县上级转移支付全额编入当年预算,主要用于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经费,单位机构运转及涉农、民生、教育等方面的配套和重点项目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