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二)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食品质量管理规范、食品标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落实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行政许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监测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 (四)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七)指导各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八)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以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张家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张财发〔2016〕16号)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三、支出项目填报口径: (1)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工资福利支出:指我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包括:单位发放的离退休经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我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不包括项目支出中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我单位根据职能职责为完成行政工作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四、2016年预算公开表 (1)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5)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6)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张家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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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 一、财政拨款 | 248.9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 二、事业收入 | 二、公共安全 |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三、教育 | |||||||
| 四、其他收入 | 四、科学技术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七、医疗卫生 | 248.9 | |||||||
| 八、节能环保 |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 十、农林水事务 | ||||||||
| 十一、交通运输 |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 十九、预备费 | ||||||||
|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 本年收入合计 | 248.9 | 本年支出合计 | 248.9 |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年末结转和结余结转 |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
| 收入总计 | 248.9 | 支出总计 | 248.9 | |||||
| 张家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 二、公共安全 | ||||||||
| 三、教育 | ||||||||
| 四、科学技术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七、医疗卫生 | 248.9 | 248.9 | ||||||
| 八、节能环保 |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 十、农林水事务 | ||||||||
| 十一、交通运输 |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 十九、预备费 | ||||||||
|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 本年支出合计 | 248.9 | 248.9 | ||||||
| 张家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合计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备注 |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
| 二、公共安全 | |||||
| 三、教育 | |||||
| 四、科学技术 | |||||
| 五、文化体育与传媒 | |||||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 | |||||
| 七、医疗卫生 | 248.9 | 222.3 | 26.6 | ||
| 八、节能环保 | |||||
| 九、城乡社区事务 | |||||
| 十、农林水事务 | |||||
| 十一、交通运输 | |||||
| 十二、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
|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
| 十四、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
| 十五、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
| 十六、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
|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 | |||||
| 十八、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 |||||
| 十九、预备费 | |||||
| 二十、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
| 二十一、其他支出 | |||||
| 本年支出合计 | 248.9 | 222.3 | 26.6 | ||
| 张家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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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本年预算数 |
| 合计 | 0.5 |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 2、公务接待费 | |
| 3、公务用车费 | 0.5 |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5 |
| (2)公务用车购置 | |
| 备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1辆,运行维护费0.5万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