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博物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文物的征集、收藏、研究、陈列展览、保护修复、野外文物保护、开发利用、科学研究等。
(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文化广播影视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博物馆,为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安全组、展示组、业务组、马家塬文管所。现有在职人员28名,退休人员5名,抚养人员2名。
二、 博物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397.4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97.47万元,与2016年(351.19万元)比较增加11.64%。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净增资、事业人员增加,工资调标等。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41.9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博物馆支出为41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55.7万元,较2016 年度(226万元)增加29.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154.4万元,较2016 年度(181万元)减少26.6万元,下降15%,主要是项目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博物馆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97.47万元,较上年增加46.28万元,增长1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7.47万元,较上年增加46.28万元,增长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博物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1万元,增长0.8%;完成年初预算1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度结余、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增加等。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工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3名退休人员,退休费相应增加。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2.2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博物馆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5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8.2万元、津贴补贴85.8万元、奖金54万元、退休费26.87万元、采暖补贴6.2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万元、差旅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0.5万元,无其他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采购支出15.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等。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文物安全行政执法专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开展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川县博物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张家川县博物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