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广播影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广播影视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关注民生民情,加强舆论监督,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提升我县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终审和播出。
2.贯彻执行国家广播影视事业管理的法律、法规、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广播影视技术政策和标准;统一管理摄录、制作、演播、发射等重要技术装备;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3.履行县级广播影视管理职能,管理各频道、频率等工作,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工作;使用并管理县级广播电视频率频道资源;负责广电媒体广告经营管理,增强广播电视台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4.负责管理县级广播影视系统的专项资金、国有资产和各项年度事业经费。
5.指导协调各乡镇广播影视有关业务工作。
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张家川县电视台内设办公室、新闻部、制作室、专题制作室、虚拟演播室、播音室、天水驻张家川记者站,现有在职职工21人,退休人员5人。
二、张家川县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402.7195万元。
其中:
1.财政拨款379.2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6年度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23.499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张家川县电视台总支出为399.2897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215.9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73.7304万元,增长32%,主要是综合目标奖的增加。
项目支出183.3898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76.7859万元,增长96%,主要是加快新建项目资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张家川县电视台收入总计37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2.7616万元,增长4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9.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2.7616万元,增长4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张家川县电视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9.2897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15.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文化体育与传媒经费。
2.项目支出183.3898万元,项目支出183.3898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76.7859万元,增长96%,主要是加快新建项目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广播影视支出。
1.人员经费20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7.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张家川电视台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的0台,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
张家川县电视台2017年度没有进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川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张家川县广播电视台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