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质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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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质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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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7530543L/2018-0904  时间:2018-09-04 15:22:50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质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依法统一管理本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建立公用计量标准,协调、监督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规范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计量行为,帮助企业建立计量保证体系、仲裁计量纠纷、推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计量器具证书制度,使计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
 
  3、依法统一管理本县标准化工作。组织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并实施监督。
 
  4、根据本县经济工作中心,依法管理和指导本县质量工作。推动《质量振兴纲要》、“名牌战略”的实施。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内的质量违法行为;依法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的实施。
 
  5、依法综合管理本县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防爆电器、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6、组织制定本县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发展规划。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行政单位1个,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设检测所,质量检查股、特检股、标准计量股。全局现有在职人员9人,机关公务员6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所事业管理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
 
  二、质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124.863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23.8633万元,为人员工资和工作经费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13.43万元,下降9.8%,主要是工作经费收入减少。
 
  2.其他收入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组织部拨入党建经费。较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33%,主要是2016年有代码证办理返还。
 
  3.上年结转和结余17.21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质监局支出为135.147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5.1470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5.02万元,增长11%,主要是公用经费有所增长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质监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3.86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3万元,下降9.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3.86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43万元,下降9.8%;原因:工作经费收入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质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5.147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2万元,增长11%;完成年初预算的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人员工资增长比重加大。2、工作经费增长比重加大,省市县年末下达一部分质量振兴、免费计量检定等工作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6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完成年初预算1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人员工资增长比重加大。2、工作经费增长比重加大,质量振兴、免费计量检定等工作经费比重加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质监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147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00.1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4.98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837万元,比 2016年增加12.42万元,增长35.5%。主要原因是:服务采购和办公设备购置有所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2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单位本年度没有进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川县质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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