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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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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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5862599S/2018-0904  时间:2018-09-04 15:19:00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承担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的责任;负责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及扶贫小额贷款的监管;负责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配合国家扶贫政策投入的惠农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社会帮扶捐赠资金的规划实施;负责跨地区、跨行业扶贫开发项目和扶贫帮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扶贫项目的策划、论证、上报、评审及储备工作;组织开展产业扶贫、科技信息扶贫、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工作,推进片区扶贫开发,组织协调贫困乡镇的人才技术培训;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统计信息和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全县性扶贫开发涉外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扶贫办属于公务员法管理行政单位,内设有办公室、文印室、财务室、四个主任室。编制人员8人,在职人员6人、事业人员2人、退休人员8人,都属于财政拨款。外资中心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7人,在职人员5人,事业人员6人,全属于财政拨款。
 
  二、张家川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11039.582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920.5822万元,为扶贫专项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008.6944万元,增长10.16%,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加大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 年度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6 年度无变化。
 
  4.其他收入111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盘活资金存量。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6 年度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4009.812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扶贫办单位支出为11039.58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64.5329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55.8731万元,增长17.47%,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的原因。
 
  项目支出10658.7842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3148.5228万元,增长70.46%,主要是其他扶贫支出增加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扶贫办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20.58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8.6944万元,增长10.1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20.58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8.6944万元,增长10.1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扶贫办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308.7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92.35万元,增长43.5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目标责任奖,完成年初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3.教育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68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5.农林水支出10050.652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扶贫办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50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7.0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9.1881万元、津贴补贴82.0894万元、奖金25.7570万元、退休费38.468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29.32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5.1830万元、印刷费52.0291万元、手续费0.1240万元、水费1.8900万元、电费1.3400万元、邮电费1.0500万元、取暖费5.7660万元、差旅费6.3360、维修(护)费4.2580万元、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5.4000万元、劳务费0.4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决算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增减变化。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费0.5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5.5028万元,比 2016年增加6.843万元,增长0.32%。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43.69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443.6948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对相关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川县扶贫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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