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平安学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张家川县平安学区作为事业单位的乡镇学校主要职能为: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教育法律和法规,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争取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师生的学习和工作提供优美和谐的环境。
3.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乡的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组织教师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扫除青壮年文盲,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4.积极办好本乡的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扶持民办教育,加强职业技术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对本乡学校的干部和教师进行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工作规章制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对干部职工的工作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价和考核。
6.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负责对本乡中小幼学校的财务和项目建设进行管理,负责核算和发放教职工工资。
7.按照九年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8.组织开展本乡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以科学的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平安学区目前下辖平安中学、马塬小学、铁古小学、梁山小学、梨树小学、水泉小学、下河小学和中心幼儿园。根据编制核定,我校事业编制75人,事业实有人数92人,退休15人,抚恤2人。
二、平安学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931.8476万元,其中:1.财政拨款收入898.6422万元,为财政补助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41.6469万元,增长4.6784%,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的原因。
2.事业收入7.488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7.4480万元,是我学区幼儿园保育费。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9174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10.917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结转。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平安学区支出为923.918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23.9187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69.4788万元,增长8.1315%,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平安学区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8.6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9535万元,增长1.0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8.6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增加8.9535万元,增长1.01%,原因:主要是补助学校录播室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平安学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8.473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0553万元,增长5.1%;完成年初预算125.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的增加。其中:
1.教育支出821.21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其他普通教育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13.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75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金的发放,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安学区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8.473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840.50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67.96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张家川县平安学区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张家川县平安学区2017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张家川县平安学区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46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62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1996万元。采购比例占中小企业的比例为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张家川县平安学区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张家川县平安学区2017年度没有进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川县平安学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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