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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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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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8768847F/2018-0913  时间:2018-09-13 17:48:33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教育、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承担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7.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8.承担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康复股(加挂张家川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指导站和张家川县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站的牌子)、教育就业股(加挂张家川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的牌子),编制7人,截止2017年底,在职职工16人,退休人员2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1061.309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011.9050万元,为社会保障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349.24万元增加662.665万元,增长189.75%,主要是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已启动,下拨中央财政预算兜底资金8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0万元无增减。
 
  6.上年结转和结余49.404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县残联支出为219.298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12.6387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322.53万元减少109.8913万元,下降34.07%,主要是2017年度重度残疾人参合代缴资金于2018年拨付,没有计入决算年度。
 
  项目支出6.66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加6.66万元,主要是新增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11.9050万元,为社会保障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349.24万元增加662.665万元,增长189.75%,主要是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已启动,下拨中央财政预算兜底资金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县残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19.2987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322.53万元减少103.2313万元,减少32.01%,主要是2017年度重度残疾人参合代缴资金于2018年拨付,没有计入决算年度。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2987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322.53万元减少103.2313万元,减少32.01%,主要是2017年度重度残疾人参合代缴资金于2018年拨付,没有计入决算年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残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638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65.95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5.0603万元、津贴补贴53.6632万元、奖金1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4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12.6021万元、残疾人生活补助2.3万元、残疾人救助费3.842万元,残疾人医疗费补助6.2817万元、残疾人助学金4.83万元、住房公积金、10.7317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46.68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473万元、印刷费1.72万元、手续费0.0912万元、水费0.1238万元、电费0.2558万元、邮电费0.6612万元、取暖费1.3365万元、差旅费0.9019万元、维修(护)费5.54万元、培训费11.305万元、专用材料费(残疾人辅助器具)19.9465万元、劳务费2.355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842万元,比 2016年15.99万元增加30.6942万元,增加191.96%。主要原因是:申请拨付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助30.6万元(255个行政村X1人/个X1200元/人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开展相关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川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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