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胡川镇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胡川镇中学负责实施胡川镇全镇中学义务教育及张堡和王安两个自然村的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中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胡川镇中学是隶属县教育体育局管理的九年一贯制的学校,为财政金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编制数66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职教师75人,退休3人。
二、胡川镇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762.493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756.9662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47.4426万元,增长6.69%,主要是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的增长。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4.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度保持一致。
6.上年结转和结余5.527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胡川镇中学支出为739.697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19.2294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12.3232万元,增加1.7%,主要是人员调动工资和公用经费的增加。
项目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胡川镇中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56.96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4426万元,增长6.6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以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6.966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4426万元,增长6.69%;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以及公用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胡川镇中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9.69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7912万元,增加4.63%;完成年初预算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公用经费增加。其中:
1.教育支出719.229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 与上年相比增加41.5848万元,增加0.61%,主要是人员调动,工资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68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4110万元, 减少5.58%。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胡川镇中学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9.697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76.93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6.9237万元、津贴补贴99.7200万元、绩效工资160.9000万元,退休费18.4930万元,奖励金145.0000万元,采暖补助15.900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62.76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280万元、水费0.4385万元、电费3.9228万元、邮电费1.0680万元、取暖费8.3224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5906万元、维修(护)费17.2629万元、租赁费0万元、培训费2.2761万元、劳务费4.06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830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8.830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3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305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30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17年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川县胡川镇中学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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