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农技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宣传《农技推广法》及国家有关农业方面的各项法律和方针政策;
2.引进适合当地农作物良种和先进技术,搞好示范,树立样板,组织交流推广;
3.总结科技示范户、专业户的增产增收技术经验,推广到广大农户中去,并对困难农户进行技术扶贫,帮助尽快脱贫致富;
4.做好信息传递,及时向农民提供经济生产、经营及市场信息,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 土壤地力、墒情监测,肥料监测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农技站隶属于县农业局管辖,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人数18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15人,退休人员4人。
二、农技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农技站收入总计为714.9665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05.716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0.83万元,增长8.78%。主要是项目增加。
2、其他收入1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级财政拨付农业科学发展资金。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59.2496万元,较2016年增加259.2496万元,增长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农技站支出为493.9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316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 32.2639 万元,增长24.2439 %,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329.606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 63.3069万元,减少23.77 %,主要是2017年我站项目经费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农技站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5.71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8263万元,增幅8.7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716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2016年度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农技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24.67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3.9163万元,减少43.63%。减少原因:2017年我站项目减少。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455万元,较2016年增加2.1427万元,增长9.73%;主要是调整退休人员工资。
2、农林水支出200.5288元,较2016年减少176.0589万元,减少46.75 %;减少原因为项目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农技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31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1.7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8316万元;津贴补贴46.1898万元;奖金等15万元、退休费24.1455万元,采暖补贴3.6万元
2、公用经费2.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805万元、印刷费0.3915万元、水费0.2324万元、邮电费0. 1556万元、取暖费0.4071万元、差旅费0.2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279万元。
。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5279万元,决算 0.527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 0.0982万元,增长 22.95 %;增加的主要原因:车辆老化,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5279万元,较上年增加 0.0982万元,增长 22.95 %,增加原因为:因为车辆老化,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农技站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农技站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开展相关项目工作绩效评价。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张家川县农技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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