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国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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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国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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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2627144Y/2018-0919  时间:2018-09-19 15:54:33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国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
 
  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5.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
 
  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县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
 
  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9.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和转让审批登记的审核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总;按规定管理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10.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国土资源局下设7个国土资源所,分别为:张川、龙山、恭门、马关、木河、刘堡、马鹿。其中张川、龙山、恭门国土资源所为副科级,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矿产资源管理所、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内设6个职能股室,全面负责全县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办、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3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10人、事业编制49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0名。
 
  二、国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5355.3966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046.4967万元,为财政补助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3142.3184万元减少1095.82万元,减少35%,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2其他收入606.0413,较2016 年度决算数70万元增加536.0413万元,增长88.45%,主要是财政重新安排拨款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2702.858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2702.8586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支出为3398.725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33.2281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498.2281万元增加35万元,增长6.5%,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
 
  2、项目支出2865.4975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4886.7218万元减少2021.2243万元,下降41.36%,主要是项目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46.4967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142.4967万元相比减少1096万元,减少51.89%,主要是原因是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2.8667万元,与上年财政拨款收入2112.5744万元相比减少99.7077万元,减少4.72%,主要是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3.6300万元,与上年1028.63万元相比减少995.37万元,减少96.73%,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24.8849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0.3839万元相比减少445.499万元,下降13.2%;完成年初预算的92.2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国土资源事务支出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5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2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3.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852.8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4%,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228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523.03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74.0806万元、津贴补贴166.1526万元、奖金117万元、退休费51.7396万元、奖励金0.4170万元、采暖补贴13.6500万元。
 
  2.公用经费10.1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138万元,水费0.1720万元、电费0.8461万元、取暖费4.62万元、差旅费2.65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8万元。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38万元,决算0.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7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38万元,较上年1.5万元减少1.12万元,下降74.67%,变动原因为公车改革,车辆上交。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883万元,比 2016年21.3717万元减少11.1834万元,降低5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没有开展相关预算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川县国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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