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大阳镇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大阳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内设门诊诊疗室、药房、住院部、产房等。现有在职人员12名,退休人员3名。
二、大阳镇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308.2024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71.1901万元,为公基本公共卫生、人员工资等资金。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35.51万元,增长13.09%,主要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人均补助增加原因。
2.事业收入37.0124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4.12万元,下降11.13%,主要是单位门诊、住院病人减少造成。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大阳镇卫生院支出为306.202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60.0062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增加26.51万元,增长16.56%,主要是人员津补贴增高、新分配人员工资等原因。
项目支出146.1962万元,较2016 年度决算数减少2.92万元,下降2.01%,主要是单位经营收入减少,药品补助减少造成。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大阳镇卫生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1.1901万元,与上年相比
增加35.58万元,增长13.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1.1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58万元,增长13.12%;原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提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大阳镇卫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69.19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29万元,增长12.25%;完成年初预算224.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只包含人员工资。其中:
1.社会保障支出14.992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完成年初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4.19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药品零差率采购支出、综合改革支出等。完成年初预算25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大阳镇卫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993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0.14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85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单位本年度没有进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张家川县大阳镇卫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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