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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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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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697 时间:2019-03-13 11:01:45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管理本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开展、指挥人工增雨(雪)和防雹工作;发布作业预警指导信息。
  
  2.负责作业器械年检和弹药的安全管理;协助乡政府开展人影作业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协调人工影响天气协调领导小组开展炮点基础建设;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效果评估工作。
  
  3.负责全县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
  
  4.负责向社会公众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重大气象灾害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滚动播报。
  
  5.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提供灾害性天气预警及中短期预报意见。
  
  由张家川县气象局管理。
  
  二、机构设置
  
  张家川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为股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挂靠在张家川县气象局。编制人数5人,2018年底实有在职人员6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90.63万元,比2018年63.3万元增加27.33万元,增长43%。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9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63万元,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合计90.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33万元,增长4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点增加,预算增长;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90.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33  万元,增长43.1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点增加,预算增长。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09万元,公用经费34.5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7.33万元,增长43.18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点增加,预算增长。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0.6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情况
  
  2019年本单位非税收入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用减少。
  
  (四)培训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34.54万元,比2018年预算9.85万元增加24.6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作业炮点增加、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84万元,较2018年1.12万元增加3.72万元,增长332.14%。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有车辆1辆,价值10.02万元;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为人工影响天气及乡镇气象站点维护费33.52万元,绩效目标详见附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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