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全县粮食市场管理、稽查工作;二是承担省、县级储备粮食管理工作;三是承担城乡居民口粮调查工作;四是制定和实施本年度工作计划;五是负责本单位班子建设,粮食执法队伍建设工作;六是负责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一个办公室、一个粮食稽查大队和储运股、购销股、财会股,三个股室。单位编制15人,其中参公编制10人,事业编制5人。单位实有人数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2人,8名事业人员。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242.2516万元,比2018年287.1116万元减少44.86万元,下降15.62%。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242.2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1516万元,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1万元,合计242.25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4.86万元,下降15.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9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不再由单位发放。
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变化。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2.2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1516万元,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1万元,合计242.25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44.86万元,下降15.6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9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不再由单位发放。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15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7476万元,公用经费2.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92.8615万元,下降51.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主要为人员经费的减少;②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员相比去年减少1人,且从2018年9月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发放,不再由单位发放。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15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55.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48万元,增长44.8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去年的基础上新增项目储备粮补贴,项目费用48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155.1万元,其中:县级储备粮油储备项目103.5万元,成品粮油应急储备项目3.6万元,新增储备粮项目48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2.2516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非税收入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四)培训费0万元,2018年未单列培训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会议费0万元,2018年未单列会议费预算数,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2.04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粮食局政府采购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固定资产为0.558万元。
(三)绩效评价项目: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3个,分别为:县级储备粮油费用补贴103.5万元、成品粮油应急储备补贴3.6万元、新增储备粮补贴48万元。绩效评价目标表详见附件。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