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经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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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经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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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9121936A/2018-1017  时间:2018-10-17 09:40:34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经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拟定全县经济作物(蔬菜、花卉、中药材等)生产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全县经济作物生产及主要技术措施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经济作物生产布局、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全县经济作物项目的拟定、上报和组织实施;承担全县经济作物新技术、新品种引进、筛选、研究、鉴定和推广任务;负责全县经济作物生产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示范工作;与省、市对口机构衔接,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经作站隶属于县农业局管辖,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人数用于 11 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 人,事业编制人数 11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  7人,退休人员 2人。
 
  二、经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经作站收入总计为379.178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10.948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
 
  108.4965万元,增长 105.9  %。收入增长原因为项目增加。
 
  2、其他收入2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农业科学发展资金。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48.2302元,较2016年增加
 
  148.2302万元,增长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经作站支出为249.9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948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 9.4966万元,增长13.1 %,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167.996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17.9968 万元,增长235%,主要是2017年年内追加项目经费。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度,经作站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0.948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4956万元,增长105.9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948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人员经费、项目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2016年度比较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经作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1.71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7369万元,减少16.9 %,减少原因主要是2017年我站项目减少;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是年内追加项目经费。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52万元,较2016年增加0.4403万元,增长44.03%;增加的原因是调整退休人员工资。完成年初预算数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农林水支出96.4595万元,较2016年减少21.1771万元,减少18%;减少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完成年初预算1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经作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948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3.26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3856万元;津贴补贴30.8823万元;奖金等8万元、退休费5.2552万元,采暖补贴1.72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9802万元。
 
  2、公用经费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096万元、印刷费0.2213万元、电费0. 1406万元、邮电费0.1325万元、维修(护)费0.4260万元、取暖费0.3140万元、差旅费0.1560万元。
 
  。  五、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7年我站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经作站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作站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开展相关项目工作绩效评价。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张家川县经作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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