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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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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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xrmzf/2023-00707 时间:2019-03-15 10:00:35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和组织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4、依法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开展有关消费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5、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济机构及经济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为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挂靠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会工作。

7、负责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及商标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组织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机构设置

    工商局内设7个股室和7个工商所、分局。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股、监察室、注册登记股、市场规范管理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经检分局、城关分局、新城工商所、龙山工商所、梁山工商所、恭门工商所和马鹿工商所。

    我局在职人员72人,退休人员28人,抚养人员13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收入预算共计583.2万元,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3.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1.22万元,下降2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不再预算退休费。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8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3.2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不再预算退休费。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8.96万元,公用经费44.2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41.22万元,下降24.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管理,不再预算退休费。

(二)项目支出

    无项目支出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 58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张家川县工商局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张家川县工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与2018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培训费0万元。与2018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会议费 0 万元。与2018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44.24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2万元,差旅费2.24万元,劳务费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0.1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工商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66.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总额1107.54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837.4万元;通用设备154.4万元;交通运输设备15.3万元,土地100.44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分别是打击传销支持非公经济发展12万元,工商部门专项业务经费2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张家川县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2:2019年工商局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3:2019年工商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4:2019年工商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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