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张家川县水务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协调和保障;承担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的责任;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防潮抗旱工作,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饮水、节水灌溉、乡镇(街道)供水、灌区管理、机井建设工作,指导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水文工作;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水务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水保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局办公室、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防汛抗旱指挥部、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水政执法大队、水资源办公室、规划计划股、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管理站9个机构。共有在职职工115人(1人离岗创业),离退休人员有54人(其中行政退休人数是11人,事业退休人数是43人),享受遗嘱补助人数是22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74.85万元,比2018年预算1158.03万元减少183.18万元,下降15.8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部门发放,部门预算时不再计入。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97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7.45万元,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4万元,合计974.85元);基金预算收入0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上年结转1224.17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7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4.85万元,基本支出807.45万元,项目支出16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83.18万元,下降15.8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部门发放,部门预算时不再计入。
1、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7.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8.07万元,公用经费19.38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30.57万元,下降40.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①退休人员工资没有预算,退休人员工资进入社保。②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费52万元预算时在基本支出中,2019年将此项资金按照农村供水工程受益人口的增加而追加预算147.4万元,并调整至项目支出中。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1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7.4万元。比2018年预算147.4万元相比,增长88.0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维护费52万元预算时在基本支出中,2019年将此项资金按照农村供水工程受益人口的增加而追加预算147.4万元,并调整至项目支出中。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①防汛项目经费10万元,②抗旱项目经费10万元,③农村饮水运行维护项目经费147.4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农林水支出2199.0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张家川县水务局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张家川县水务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培训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6.6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34 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和水保局退休职工2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做了政府采购预算的二级预算单位有5个(包括局本级),共计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107.65万元。预算表附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固定资产共计1316.8万元,其中:房屋价值为162.39万元,通用设备、其他固定资产价值为1154.41万元。无流动资产占用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其中包括防汛、抗旱、农村饮水运行维护项目,资金共计167.4万元,绩效目标管理表附后。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