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水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本级)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张家川县水务局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具体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对全县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起草全县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对县域内的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和全县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进行治理和开发;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和中小型灌区;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和水利规划,并为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水利配套服务。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宣传节水用水法律政策,编制节水用水规划,并对《水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承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抗旱防洪工作,对县内河流的重要水利工程实施抗旱防汛调度。
二、机构设置
水务局(本级)内设局办公室、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计划股3个机构。在职18人。(其中公务员在职人数10人,事业在职人数7人,工勤人数1人),享受遗嘱补助人数是22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63.26万元,比2018年预算268.79万元减少105.53万元,下降39.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部门发放,部门预算时不再计入。其中: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16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26万元,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合计163.26元);基金预算收入0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上年结转11.2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63.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26万元,基本支出143.26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5.53万元,下降39.2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部门发放,部门预算时不再计入。
1、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2万元,公用经费3.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05.53万元,下降42.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没有预算,退休人员工资进入社保。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比2018年预算20万元相比,无变化。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20万元,其中:①防汛项目经费10万元,②抗旱项目经费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农林水支出174.46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张家川县水务局(本级)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张家川县水务局(本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培训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会议费0万元,与2018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费3.06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0.17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退休职工1名。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做了政府采购,共计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19.03万元。预算表附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本单位固定资产共计257.19万元,其中:房屋价值为119.58万元,通用设备价值为137.61万元。无流动资产占用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其中包括防汛、抗旱项目,资金共计20万元,绩效目标管理表附后。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