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拟定县招商引资的政策和有关规定,制定县招商引资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
2、负责制定县招商引资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分解的、指导、协调和落实工作。
3、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协调、审查、实施、管理、服务、上报、统计、汇总、总结等工作,负责项目库的建设和管理,负责项目洽谈及综合协调服务,负责县招商引资政策的落实。
4、负责组织全县各行业、各类企业参加全国和区域性的各种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展销全,协助县有关部门到外地开展招商推荐会。
5、参与本县重大项目的洽谈工作,并受县或企业的委托与投资者进行洽谈。
6、协调有关单位推进和发展区域经济联合与协作,开展有关招商引资的衔接落实、跟踪服务、协调联络工作。
7、负责对县招商引资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对本县招商引资工作及时进行督察并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存在的问题。
8、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招商局隶属县政府,为财政一级预算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编制人员9人,在职事业参公人员8人、无退休人员,无其它内设机构。
二、张家川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00.061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2.0612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9.9079万元,下降9.72%,主要是人员减少1名,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8.0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招商局支出为100.0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0612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5.3352万元,增长5.44%,主要是上年度存在结转资金,加大支出力度。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招商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2.06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088万元,下降9.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061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9088万元,下降9.7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招商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8.0612万元,与上年92.7260相比增加5.3352万元,增长5.75%;完成年初预算127.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了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06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27.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奖励金和印刷费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无变化。
3.教育支出0万元,无变化。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招商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061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70.53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1789万元、津贴补贴20.9833万元、奖金0.38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521万元、住房公积金4.75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000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0.94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2795万元、印刷费13.8279万元、咨询费1.4120万元、电费0.2000万元、邮电费0.2319万元、差旅费1.8907万元、公务接待费、其他资本性支出6.5880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9420万元,比 2017年减少1.1002万元,降低4.99%。原因是:本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8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8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没有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实行绩效评价管理的项目。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张家川县招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