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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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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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4552542L/2019-0315  时间:2019-03-15 16:58:22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及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林业建设工作。拟订林业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并组织开展调查、监测、评估,发布相关信息。
  
  (三)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重点生态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生态工程的执法监察、检查验收和管理;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监督管理林业种苗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的宣传和全市绿化争先创优活动,审核、推荐全国全省绿化先进单位和个人;负责全市全民义务植树、绿色工程、部门绿化、城市绿化、古树名木及跨部门的重点绿化工程成果的统计工作。
  
  (四)负责全县林果产业发展工作。制定林果产业的中长期规划、果农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林果、森林生态旅游、花卉、林果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业产业的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制定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采伐、运输;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承担应由县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审批全县国有林场抚育、改造等作业设计;指导全县林地、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督察、督办和查处;指导全县林政管理、林政稽查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利用,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七)负责全县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八)指导全县林业改革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九)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森林防火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森林火情、火险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制定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全县林业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管理县级林业国有资产;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县级规划的林业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十一)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承担林区禁种铲毒工作;协调、督办或直接侦破重特大森林案件;指导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工作。
  
  (十二)指导林业建设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乡(镇)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指导全县林业职工教育、宣传和林果业系统各类学会、协会的工作,负责全县林业科技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县林业局辖设森林公安分局、马鹿、关山两个国有林场;
  
  具备机构资格的内设机构有果树工作指导站、林业技术工作站、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办公室、林业综合服务中心、恭门木材检查站;不具备机构资格但因工作需要成立的机构有森林资源管理站、森林防火办公室、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凯迪生物质能源项目办公室。林业系统现有职工359人。在职232人(其中:局机关66人、森林公安36人、关山林场62人、马鹿林场68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收入1708.24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708.24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08.24万元,与2018年1992.79万元相比,减少284.55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 14万元,与2018年14万元无增减。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9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0.1万元,与2018年0.4万元减少0.2万元,减少75%的原因是各种培训减少。
  
  (二)分项情况
  
  “三公”经费计划支出共计0万元,比2018年0万元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费3.31万元,比2018年0万元怎加3.31万元,主要原因是两林场的车辆运行费。
  
  5、会议费0万元,2019年未单列会议费预算数。
  
  6、培训费0.1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情况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本年预算采购办公用纸63件,每件230元,预算金额1.45万元。办公用品如笔、档案盒、文件夹、印油、夹子、订书针等共预算采购3万元。办公耗材(硒鼓、扫把、垃圾桶等)及文件打印印刷费等预算2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年预算项目是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14万元,主要是用于全县地方公益林兑现农户的生产补贴,绩效预算补贴社会效益涉及14个乡镇,84个村、7041户,预计项目完成率100%,经济效益每户平均增收19.89元。生态效益主要是可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农户生活环境。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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