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马关学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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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马关学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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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1345870F/2019-0918  时间:2019-09-18 10:44:52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马关学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马关学区现有完全小学4所,教学点19个,幼儿园10所。负责马关镇全域适龄儿童的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小学阶段教育。
  
  (二)机构设置情况
  
  马关学区为全额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截止2018年12月31日,学区现有在职教师147人,退休19人,财政抚养人员9人。学区现有在校小学学生1295人,幼儿园在园468人。
  
  二、马关学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840.66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 1686.7469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293.3765万元,下降14.82%。主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全年由财政发放,计入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1-8月份由财政发放,计入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9-12月份工资由社保机构统一发放,不再计入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致使公用经费减少。
  
  2.事业收入57.7081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15.0838万元,增长35.38%,主要是服务地区群众对学前教育日益重视,学区各幼儿园入园人数增加,保育费收入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96.241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马关学区支出为2007.332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840.6963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166.6358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293.3765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293.3765万元,下降14.82%,收入减少致使支出减少。
  
  2、项目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马关学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8.6097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211.5137万元,下降10.68%。其中:
  
  3.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68.6097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211.5137万元,下降10.68%,要原因是2017年退休人员工资全年由财政发放,计入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2018年退休人员工资1-8月份由财政发放,计入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9-12月份工资由社保机构统一发放,不再计入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致使公用经费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马关学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68.609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
  
  2、教育支出1500.432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176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马关学区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68.609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62.9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05.65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度,我校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校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4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770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22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度,我校没有开展相关预算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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