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本县城乡规划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2、负责审批准各项城乡规划并做好监督实施工作;
3、参与城乡建设项目和年度计划的制定;
4、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行集中、统一规划和管理;
5、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在城市规划方面的可行性研究;
6、负责审查确定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7、负责办理、审批建设工程的规划方案、设计方案;
8、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负责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乡镇建设的规划管理;
10、负责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规划局为政府直属正科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独立核算,下设办公室、规划股、监察股3个股室。
二、张家川县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403.611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329.3475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127.9150万元)增加201.4325万元,增长157.4737%,主要因为上年度相关规划编制任务完成,项目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0.2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县委组织部划拨给本单位2018年度党员教育活动经费。较2017 年度决算数(664.5000万元)减少664.3000万元,下降99.97%,主要是因为2018年度县财政没有统筹安排存量资金到城乡规划及管理方面。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74.063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规划局支出为402.730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3.4111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160.5185万元)减少17.1074万元,下降10.66%,主要因为该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259.3189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595.7281万元)减少336.4092万元,下降56.47%,主要因为2018年度规划编制任务相对减少,以及部分规划编制项目尚未完工,款项未结清。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规划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9.3669万元,与上年(165.8102万元)相比增加163.5567万元,增长98.6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9.3475万元,与上年(127.9150万元)相比增加201.4325万元,增长157.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规划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8.4858万元,与上年(165.7909万元)相比增加162.6948万元,增长98.14%;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334万元;2.城乡社区支出311.752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规划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3.366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28.6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4.9320万元、津贴补贴58.2390万元、奖金0.9400万元、绩效工资5.84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5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15.720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4.74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729万元、印刷费0.7932万元、手续费0.0398万元、水费0.0721万元、电费、邮电费0.3144万元、差旅费2.7521万元、维修(护)费0.1939万元、租赁费0.0210万元、劳务费0.1800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2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货物(协议供货方式)支出1.073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相关车辆,其他固定资产26.22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完整,决策依据充分,财务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张家川县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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