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木河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财政信息 >> 正文
张家川县木河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9757081C/2019-0918  时间:2019-09-18 17:16:08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木河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认真做好基层医疗保健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并负责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2)指导村卫生室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工作,负责全乡医疗保健及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3)负责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任务。
  
  (4)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木河乡卫生院,是卫计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内设内科、外科、全科医疗、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公共卫生科等科室。在职人员8名,退休人员2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张家川县木河卫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260.648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24.673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239.7111万元减少15.0381万元,下降6.27%,主要是减少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35.9757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46.0032万元减少10.0275万元,下降21.79%,主要是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有所减少。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4.713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木河乡卫生院支出为235.984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2.1385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140.2333万元减少28.0948万元,下降20.03%,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相应减少了支出及退休人员工资转入社保的原因。
  
  项目支出123.846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140.7512万元减少16.9052万元,下降12.01%,主要是减少了项目建设,相应减少了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木河乡卫生院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4.6730万元,与上年239.7111万元相比减少15.0381万元,下降6.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4.6730万元,与上年239.7111万元相比减少15.0381万元,下降6.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木河乡卫生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0.0087万元,与上年234.9813万元相比减少34.9726万元,下降14.88%;完成年初预算29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的年初部门预算只是对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进行预算,为列入预算的项目,一般不进行年初预算工作。其中: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21万元。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4.40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木河乡卫生院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1627万元,其中: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21万元。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0.5606万元。
  
  1.人员经费76.1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费、奖励金。
  
  2.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张家川县木河卫生院无“三公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张家川县木河卫生院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车辆1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
  
  单位本年度没有进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
  
  本单位本年度没有进行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