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协调本县市场的规划,论证,筹资和建设,包括招商引资和对各类市场的新,扩,改建和维修。
2、负责市场内部的行业布局,出租出售和安排营业摊位,为经营者提供商品信息,物品寄存等服务。
3、收取设施租赁费,摊位费,信息费,仓储运输费及提供劳务性服务费,确保市场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4、建立健全内部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承担对市场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5、建立防火,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确保市场安全稳定,环境优美,秩序井然。
6、配合市场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市场建设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科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级局,经费独立核算,下设办公室、财务室,编制7人,在编7人。
二、张家川县市建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22.694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22.6947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145.9514万元,下降54.32%,主要是今年没有开展农贸市场建设。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市建中心支出为122.362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22.3626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145.9514万元,下降54.32%,主要是原因是没有市场建设相关费用。
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 年相比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市建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2.6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5.9514万元,下降54.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6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5.9514万元,下降54.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2.36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0.2901万元,增长49.09%;完成年初预算39.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干部工资增加及临时工清洁工工资发放。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122.362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及办公费,完成年初预算39.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干部工资增加及零时工清洁工工资发放。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没有公共安全支出,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没有教育支出,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年末结转结余0.332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2.362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1.0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5273万元、津贴补贴31.4774万元、奖励金7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61.35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073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25.9506万元、租赁费4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增加也没有减少。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没有增加和减少,同时也没有增加和减少。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没有增长和下降,同时也没有增加和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579万元,比 2017年增加了38.051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补贴政府集中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5%(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租用;单位固定资产原值642.056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20.0988万元,通用设备11.497万元17台,专用设备0.2086万元1台,家具用具2.728万元99张,无形资产7.524万元,土地使用权7014平方米。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完整,决策依据充分,财务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