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8年末机构数是1个,为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和去年相比,没有变化。
单位设31个内设机构,其中:11个科级内设机构,4个股级内设机构,设16个派出机构(派出所)和一个监管机构。
二、张家川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6477.148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458.1663万元,为财政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746.1358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基建完工,拨款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无,较2017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3.事业收入无,较2017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4.其他收入1.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政法委转入维稳奖励费等。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1.5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7年度决算数没有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1017.482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公安局支出为6241.891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796.9554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514.4308万元,增长12%,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1444.9357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221.4985万元,下降13.29%,原因是基本建设项目完工,拨款减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公安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458.1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6.1358万元,下降)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8.166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6.1358万元,下降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公安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240.39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1.4323万元,增长4.9%;完成年初预算1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及项目支出增加,部分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用经费支出,此项年初无预算,为年内追加资金。
2.公共安全支出6120.745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成年初预算的149.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导致人员工资增加。
3.社会保障就业和就业支出104.046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完成年初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公安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95.455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676.83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115.4430万元、津贴补贴754.6297万元、奖金10.75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140万元、伙食补助费0元、绩效工资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元、离休费0元、退休费104.0461万元、抚恤金0元、生活补助0元、医疗费69.7876万元、奖励金333.55万元、住房公积金256.8115万元、提租补贴0元、购房补贴0元、采暖补贴0元、物业服务补贴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2.日常公用经费1118.6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6063万元、印刷费44.8052万元、咨询费5.3万元、手续费1.4068万元、水费12.3881万元、电费45.8225万元、邮电费25.0499万元、取暖费53.3343万元、物业管理费16.3860万元、差旅费35.0850万元、维修(护)费105.2750万元、租赁费76.4468万元、会议费5.8万元、培训费15.3320万元、公务接待费0元、专用材料费90.7716万元、劳务费74.6090万元、委托业务费65.7794万元、工会经费0元、福利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办公设备购置4.2201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36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76万元,决算8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级财政保障经费偏低,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保障为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1.11万元,增长14.2%;增加的主要原因: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文素质较低,发案率高,产生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89.3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11.11万元,增长(下降)14.2%,变动原因为: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文素质较低,发案率高,产生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没有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8.6181万元,比 2017年度决算数增加348.0018万元,增长84.75%,主要是办公费用及被装购置费用信息网络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4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1.41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41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41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099万元,其中无形资产92.87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决策规范合理,制度健全有效,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符合要求。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张家川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张家川县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