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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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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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6723104Q/2019-0920  时间:2019-09-20 10:13:02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制订全县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细则、规范。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利用计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测绘事业发展规划。
  
  3.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依法规范测绘市场行为,管理基础测绘设施。
  
  4.组织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指导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5.组织全县土地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土地发证等工作。
  
  6.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交易和收购储备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县城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租赁、转让、交易和收购储备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统一管理全县土地资产、土地市场,依法监督检查县城范围内的国有土地。
  
  7.组织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测评,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8.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和转让审批登记的审查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地质资料汇总;按规定管理全县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9.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县国土资源局下设7个国土资源所,分别为:张川、龙山、恭门、马关、木河、刘堡、马鹿。其中张川、龙山、恭门国土资源所为副科级,有独立的办公场所; 5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是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矿产资源管理所、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内设6个职能股室,全面负责全县耕地保护、建设用地管理、地籍管理、地质灾害防治、测绘办、执法监察等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现有在职干部职工73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10人、事业编制49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10名。
  
  二、张家川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4879.6598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2727.6576万元,为财政补助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2046.4967万元增加10681.1609万元,增长521%,主要是西城片区土地储备项目下达1000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其他收入803.083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7 年度决算数606.0413增加197.0426万元,增长32.51%,主要是财政重新安排拨款增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1348.918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国土资源局支出为14041.329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04.8676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533.2281减少28.3605万元,下降5.3%,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项目支出13536.4617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2865.4975万元增加10670.9642万元,增长372%,主要是增加西城片区土地储备项目。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国土资源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879.6598万元,与上年2046.4967万元相比增加12833.1631万元,增长6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27.6576万元,与上年2012.8667相比增加714.7909万元,增长35.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万元,原因:新增西城片区土地储备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国土资源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89.3271万元,与上年2924.8849万元相比增加164.4422万元,增长5.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814万元;
  
  3.农林水支出173.8539万元;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79.9918万元。
  
  2018年度,张家川县国土资源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西城片区土地储备项目,均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国土资源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5.0076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495.00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5.8105万元;津贴补贴278.7157万元;退休费30.4814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9.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35万元、印刷费0.46万元、水费0.84万元、电费1.37万元、邮电费0.62万元、取暖费0.98万元、差旅费2.09万元、维修(护)费1.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府安排公务用车一辆。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5%;增加的主要原因:政府安排公务用车一辆,维护后上交。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4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5%,变动原因为:政府安排公务用车一辆,维护后上交。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6万元, 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224.29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完整,决策依据充分,财务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张家川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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