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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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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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7389991U/2019-0920  时间:2019-09-20 16:04:23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计划和决策,协调和参与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指导协调部门工作。
  
  (二)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重点,组织调查研究,收集工作情况,进行信息综合分析处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和形势发展变化,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为政府科学决策做好基础性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
  
  (三)负责处理县政府的日常事务和政务,协助县政府领导搞好部门、乡镇、驻县单位的工作协调,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各乡 镇请示县政府解决的各类问题以及突发事件。
  
  (四)承担县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全体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集的其它会议的筹备、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议定事项的催办,督办落实。
  
  (五)承担各级各类文件、电报、函件的处理,负责县政府领导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县政府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制和传递工作。
  
  (六)负责通知、协调、安排县政府领导的重要公务活动。
  
  (七)负责指导全县应急管理、应急体系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
  
  (八)组织承办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意见和提案,做好协调督办,落实反馈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法制工作,承担全县依法行政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工作;组织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承担县政府在法律事务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
  
  (十)依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政策和法规,指导政府系统保密工作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部门公文处理和全县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县乡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与对口单位来宾的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县政府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管理县政府机关基层工会,协调配合搞好机关精神文明及妇联、共青团工作。
  
  (十四)负责处理县委、县政府的信访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县信访工作机制,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和信访干部教育培训。
  
  (十五)负责追究健全外事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和小范围协调机制。
  
  (十六)负责县政府经济顾问、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截止2018年底,共有财政供养人员15人,其中在职15人.
  
  二、张家川县政府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422.371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422.3712万元,为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14.8761万元,增加2.72%,主要原因是:有调入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4.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同。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同。
  
  6.上年结转和结余9.591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支出为416.572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16.5729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15.4028万元,增加2.80%,主要是2018年有调入人员,人员工资福利增加,公用基本支出有所增加 。
  
  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2.37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761万元,增加2.7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2.37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8761万元,增加2.72%,主要是2018年有调入人员,人员工资福利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政府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6.5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4028万元,增加2.8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5729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2.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与年初预算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572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6.07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18788元、津贴补贴426924元、奖金15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195884元、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9164元、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260.49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212元、印刷费7500元、咨询费、手续费128365元、水费17617元、电费231777元、邮电费21400元、取暖费966983元、物业管理费、差旅费189468元、维修(护)费281711元、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9106元、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87830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49.910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10.2386万元,下降21.5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49.9106万元,减少10.3445万元,下降25.02%,变动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部分公车上交,节约运行。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0%,增加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长0%,增加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由于本单位隶属于县政府办,故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 2017年相同。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由于本单位当年没有发生政府采购业务,故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办公设备等其他固定资产共计318.5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完整,决策依据充分,财务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张家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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