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简体 繁体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 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财政信息 >> 正文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字号:[ ] 【下载Word】 【下载PDF】
 索引号:8030285L/2019-0920  时间:2019-09-20 15:38:30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是县政府的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规划计划。

2.起草重要工作报告和文件,负责宏观政策研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区域经济合作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全县经济结构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级发展规划。

3.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

4.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

5.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6.负责西部大开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我县开发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
建议。

7.拟定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规划和政策,落实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

8.负责提出全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负责张家川经济开发区建设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县固定资产及项目工作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11.负责审查及管理县级预算内和预算外投资项目;负责县内自筹基本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工作;负责安排和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

12.负责拟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研究提出全县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资金来源和投资导向;提出全县基本建设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投资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贯彻投资宏观调控政策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

13.指导、协调、统筹全县经济发展项目的申报、审批、备案、核准、实施;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的前期论证及准备工作;负责审查、申报、管理权限内的城镇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党群机关、政法系统国家和省市投资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农村经济发展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自主创新和信息化项目,工业和商贸流通项目,综合交通运输项目负责建设项目工期考核和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负责工程咨询及重点工程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县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恢复重建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4.指导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项目管理和运行工作,负责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投资项目申报预审、受理和办结。

15.牵头协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16.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负责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论证、申报、衔接工作,建立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库。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组织实施、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拨付,组织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等项目。

17.承担全县关中—天水经济区规划实施和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日常工作。

18.提出全县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规范性文件。组织拟定县级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调整县级政府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调查。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和政府定调价成本监审工作。

19.承担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工作,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提出改革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审定全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台账、要点,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20.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粮食、原材料和重要消费品及应急物资等地方储备调控工作,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发改局下设办公室、规划股、投资股、价改股4个股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0名,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内设事业单位2个,核定事业编制10名。

二、张家川县发改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1387.599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9948.1933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3776.5108万元,增长61.19%,主要是易地扶贫搬迁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5.上年结转和结余1439.40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发改局支出为8925.464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668.1683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277.3587万元,增长70.97%,主要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8257.2967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3475.1759万元,增长72.67%,主要是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发改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948.1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76.5108万元,增长61.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48.1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81.5108万元,增长66.7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5万元,下降100%。原因: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发改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925.46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57.5346万元,增长79.66%;完成年初预算78.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部分项目资金当年未实现支出,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3728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94.1528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0.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96.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基本支出结转22.025万元,在下年度继续安排使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795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费支出57.7955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7847.2967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支出,完成年初预算8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要求,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有部分资金当年未实现支出,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5.其他支出322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年初预算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发改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8.1683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46.27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21.8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4.242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3378万元,增长122.7%.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3.0682万元,较上年增加1.9605万元,增长177%,变动原因为:2018年由于易地扶贫搬迁、节能监察下乡次数增加造成运行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1.1743万元,较上年增加0.3773万元,增长47.34%,变动原因为:上级到我县调研、交流、指导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10批次,接待人次92人,较上年增加17.95%,增加0.3773万元。无国外公务接待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55万元,比 2017年增加11.8879万元,增长59.84%。主要原因是:因单位承担职能多、工作量大,办公费、印刷费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辆车在公车改革中已经上缴,另一辆车为股级事业单位(节能监察中心)执法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及其他固定资产共计100.63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明确、完整,决策依据充分,财务制度健全,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张家川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网站标识码:6205250002  备案号:陇ICP备120005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5250200010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62120230072

版权所有: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张家川县张家川镇阿阳大道168号张家川县行政中心3楼  

电话:0938-7886150  投稿邮箱:zjctougao@163.com  网站地图

实名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