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关山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落实好党中央省市县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受林业主管部门委托依法保护好国有林木、林地,严厉打击偷砍盗伐、破坏动植物资源、毁林开垦、乱占林地等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行为;
3.加强防火宣传,做好管护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及扑救工作,服从上级扑火指挥,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受损失;
4.负责管护区域内森林资源培育、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重点公益林管理工作、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林场生态环境,发挥生态效益;
5.加强林场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确保林区社会安全稳定;
6.依据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编制本场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执行;
7.规范财务管理体制,做好增收节支,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发放,做到收支两条线;
8.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搞好基础建设,改善办公条件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关山林场设4个内设机构, 11个管护站点。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0人,退休人员40名,抚养人员16名。
二、张家川县关山林场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033.2606万元,与上年无比较,因上年该单位财务未独立。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839.0206万元,与上年无比较,因上年该单位财务未独立。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比较,因上年该单位财务未独立。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无比较,因上年该单位财务未独立。
4.其他收入194.2400万元,为国有林场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与上年无比较,因上年该单位财务未独立。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无比较,因上年该单位财务未独立。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与上年无比较,因上年该单位财务未独立。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关山林场支出为695.1614万元,与上年无比较,因上年该单位财务未独立。其中:
基本支出398.3119万元,与上年无比较,因上年该单位财务未独立。
项目支出296.8494万元,与上年无比较,因上年该单位财务未独立。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关山林场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39.0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9.02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张家川县关山林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95.161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373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
2.政策性社会性支出22.849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
3.农林水支出631.9387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管护支出。
4.年末结转结余143.859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关山林场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8.311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60.7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9.8818万元、津贴补贴23.6730万元、奖金0.6178万元、绩效工资31.97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1.1169万元、退休费40.3732万元、抚恤金3.3320万元、奖励金63万元、住房公积金22.97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705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补助缴费3.829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37.53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万元、印刷费0.33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1914万元、电费1.8150万元、邮电费0.3万元、取暖费2.6999万元、差旅费0.6万元、维护费0.24万元、劳务费127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增减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018年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没有开展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