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文化广播影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全县广播影视宣传、创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拟定全县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事业规范性文件。
(2)推进全县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文化广播广播设施建设;组织对外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旅游事业交流和学术讨论活动。
(3)拟定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旅游产业发展。
(4)推进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改革,承担行政执法制度建设队伍和绩效考核工作。
(5)指导管理文化广播影视系统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系统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旅游业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
(6)指导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间民俗文化传承普及工作。
(7)拟定全县艺术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8)负责区域内文物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工作,审核推荐、申报县级以上文物的等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
(9)组织全县野外文物的抢救性清理、发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考古调查。
(10)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11)拟定全县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制作。
(12)综合协调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
(13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统计、年检工作及申报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张家川县文广系统是主管全县文化、广播、旅游的政府部门,下设文化馆、稽查队、图书馆、电视台、旅游局、博物馆事业单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文化股、广电股、旅游股,现有职工70人,其中:在职161人。
二、县文广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3409.3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0.2468万元。
(1)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万元。
(2)其他统战事务支出:3万元。
(3)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万元。
(4)群众文化:335.8985万元。
(5)其他文化支出:143万元。
(6)文化市场管理:83.9329万元。
(7)行政运行:4.76万元(文物)。
(8)文物保护:90.75万元。
(9)博物馆:330.4106万元。
(10)其他文物支出:3万。
(11)行政运行:704.4801万元。
(12)其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支出:127.89万元。
(13)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0万元。
(14)其他扶贫支出:104.5万元。
(15)事业单位离退休107.7374万元。
(16)行政运行35.8873万元。
(17)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5万元。
(18)地方旅游业开发补助:13万元。
(19)其他支出:25万元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7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4.其他收入101.8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83.2万元,下降44.97%,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17年度决算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959.141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部分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县文广系统支出为3161.922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496.1697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减少256.4402万元,下降14.6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划入社保及综合目标奖的减少。
项目支出1665.7526万元,较2017 年度决算数增加98.1506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是延续项目的完成。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县文广系统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409.388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3.0225万元,下降18.4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4万元,下降100%。原因:政府基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县文广系统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071.173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5099万元,减少0.6%;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延续项目实施完成。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765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及少数民族文化建设支持,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无变化。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决算与预算数无变化。
3.教育支出0万元,决算与预算数无变化。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843.9946主要用于于行政运行、群众文化、广播影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与预算数无变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737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4.0873万元。
6.其他支出:3.3780万元。
7.其他扶贫支出:30.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文广系统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4.8730万元,其中:
30101基本工资:527.1698万元;
30102津贴补贴:512.0541万元;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万元;
30107绩效工资:32.5247万元;
30302退休费:107.7374万元;
30304抚恤金:4.8120万元;
30305生活补助:34.6772 万元;
30309奖励金:174.3978万元;
30201办公费:15.6130万元;
30202印刷费:0.1.6321万元;
30204 手续费:0.03万元;
30205水费:0.3532万元;
30206电费:4.4915万元;
30207邮电费:1.6697万元;
30208取暖费:16.7701万元;
30211差旅费:4.6872万元;
30213维修(护)费:1.7560万元;
30214租赁费:0.3925万元;
30226劳务费:3.9775万元;
30229福利费:8.409325.5110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4万元;
30239其他交通费:20.4059万元;
310其他资本性支出:0.4350万元;
31002办公设备购置:0.435万元;
1.人员经费1073.24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97.72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44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8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44万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7297万元,比 2017年减少88.7174万元,降低47.58%。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38.0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一般公务用车无、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已报废)、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实施的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决策规范合理,制度健全有效,产出达标,支出及时,成本控制在预算以内,项目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符合要求。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