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农机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我站主要职能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机械管理工作和农业机械驾驶、操作、维修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受理农业机械使用者质量监督;负责制定农业机械及新技术的推广和试验、示范和具体实施农业机械及新技术推广计划;组织开展农业机械跨区作业,负责协调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农业机械化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制度,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免费提供信息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机构情况:我站属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个数1 个,机构无变化。
人员情况:我站事业编制10人,在职工作人员10人,退休人员3人。
二、农机管理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1.2018年度,农机管理站收入总计为457.09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9.184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20.1970万元,减幅5.32%,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
2.其他收入1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资金。
3.上年结转和结余96.906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农机管理站支出为310.495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7.184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 21.1970万元,减幅17.91%,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年内人员经费减。
项目支出213.3112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0.2529万元,增加0.11%,完成年初预算的220.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是2018年我站项目资金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8年度,农机管理站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9.18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1970万元,减幅5.3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9.1847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较2017年度比较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农机管理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0.49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1515万元,增幅9.97%,完成年初预算的170.08%,增加原因是2018年我站项目收入增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548万元,较2017年减少7.9311万元,减幅41.12%,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减少。
2.农林水支出299.1409元,较2017年增加36.0825万元,增加13.72%,完成年初预算的1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农机管理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184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92.31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5990万元、津贴补贴20.39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81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601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228万元、住房公积金7.8824万元、奖金等11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22.3548万元、退休费11.3548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3919万元、印刷费0.1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15万元、邮电费0.3224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0.4万元、工会经费1.3757万元、其它交通费用1.05万元。
五、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8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1.4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农机管理站无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0.65%。共组织对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0万元。
十、相关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自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