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是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是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方面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
三是城市建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取。
四是负责实施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人员工作职责和人财物管理制度。
五是负责对各执法中队的执法检查、审查和督办行政案件、行政复议应诉、组织听证、工作考核等执法监督工作。
六是负责同有关部门、街道、乡镇的执法协调工作。
七是负责本系统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工作。
八是负责执法装备和日常管理工作。
九是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执法局属县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执法股、法制股、督查股、第一中队、第二中队、第三中队、第四中队、第五中队、机动中队。单位总编制100名,实有参公人员39人,事业46人,工勤7人,实有人员总计92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62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620.53万元,上年结转6.1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4.95万元,下降6.7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05.95万元,公用经费20.7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13万元,下降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本单位项目支出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 0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5万元。
3、城乡社区支出620.8万元。
4、其他支出5.44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本单位非税收入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我单位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我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万元,年初预算没有安排三公经费。
(四)机关运行费23.7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4.86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少,没有安排政府采购。政府采购预算所上报的项目,要办公经费追加之后实施。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年初,国有资产51.95万元.其中家具用具15.5344万元,通用设备36.417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只有部门整体绩效。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