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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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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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1099509A/2020-1118  时间:2020-11-18 09:26:51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依法行使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依法承担全县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业生产统计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与监督,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工作。同时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农业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截止2019年底,张家川县经管站共有编制9人,目前在职职工9人,退休人员2人。
  
  二、张家川县经管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6573.1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533.1万元,为上级财政拨款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291.4万元,增长80.99%,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原因。
  
  2.其他收入40万元,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对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帮扶资金。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39.9万元,增长99.75%,主要是项目增加原因。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4.上年结转和结余130.8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经管站单位支出为6536.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74.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减变化为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没有变化的原因。
  
  项目支出6462.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5055.96万元,增长78.23%,主要是项目增加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经管站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330.4万元,增长81.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3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91.4万元,增长80.9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9.9万元,增长99.75%。原因:项目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经管站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9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978.67万元,增长76.64%;完成年初预算99.06%,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增加。其中:
  
  1.农林水支出5896.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和扶贫项目,完成年初预算98.96%,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完成年初预算89.8%,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经管站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5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61万元、津贴补贴8.65万元、奖金5.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万元、奖励金9.3万元、住房公积金6.85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2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0.4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经管站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万元,比 2018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38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638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6385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9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帮扶资金、2019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0万元。组织对2019年度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帮扶资金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经周密安排,对2019年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帮扶资金、2019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帮扶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助推了我县产业健康稳步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资金下达后,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间启动并实施。根据有关文件精神,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项目按照实施方案内容均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完成率100%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些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管理方法不够科学,项目监管需加强和细化。对绩效评价工作不够准确,资金使用人、业务主办、会计人员评价方法有待提高,项目成本管理目标设置还不够具体,对项目资金使用成本的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项目监管,提高工作效率,扶持种植能力,进行适度规模经营,为产业发展提供有效平台。
  
  2、采用农业机械,降低生产成本,良种良法配套,农技农艺融合,提高种植农户生产积极性,变“要我做”为“我要做”。
  
  3、加大资金使用跟踪力度,管好用好资金,确保持久发挥效益。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站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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