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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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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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3061756H/2020-1118  时间:2020-11-18 09:26:57 来源:  作者: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农业农村局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政策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畜牧兽医等农牧渔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牧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牧渔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牧渔业检验检测与监测体系建设。
  
  7、组织全县农牧渔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牧渔业动植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牧业渔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牧渔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动植物物种。
  
  8、负责有关农牧渔业生产资料和农牧渔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牧渔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牧渔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牧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制工作。指导、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检验监测工作,依法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全县农牧渔业资管理。提出农牧渔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申报农牧渔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农牧业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
  
  11、推动全县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牧业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转基因植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全县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牧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县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
  
  ①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和畜牧业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生鲜奶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③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④与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县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县分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⑤与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保护区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保护区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是政府主管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之一,正科级建制,下辖农业农村局(本级)、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农机监理站、区划办、农业技术服务站、植物保护工作站、经济作物指导站、种子管理站、农业机械管理站、农业农村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果树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县良种场、郑家良种场15个事业单位编制158人(含两场),现有财政补助人员146人(其中: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19人,事业人员115人),遗属21人。
  
  二、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收入总计为15045.923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4046.3449万元,为人员、办公经费和项目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9455.9328万元,增幅203.90%。一是由于机构改革部分单位职能划转,资金划拨我局,合并后上报决算,二是财政扶持扶贫产业项目资金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我局2019年无上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我局2019年无事业收入。
  
  4、其它收入:999.579万元,主要是财政存量资金拨付我局基层单位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等。较2018年增长865.579元,增长645.95%(按照财政要求统一记入其它收入)。
  
  5、上年结转结余1015.7661万元,农业项目特性,预拨下下年度资金,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结转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支出为14400.15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0.5989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30.5124万元,增加2.05%,主要原因为年内追加人员经费;项目支出12879.553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9614.1402万元,增幅294.42%,主要是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增加,政策性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项目由县财政拨付。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046.34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155.9328万元,增幅203.9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646.3449万元,,主要是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增加,机构改革部分单位职能划转,资金划拨我局。上年结转结余1015.766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658.260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09.7402万元,增幅220.68%;主要原因:2019年省市下达我局实施的项目资金未列入当年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0.59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6.10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5.2712万元;津贴补贴163.4469万元;奖金66.86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5.0765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9.425万元,生活补助126.4264万元,医疗费补助12.35万元,奖励金126.87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5.7855万元,其中办公费19.3345万元、印刷费7.1432万元、手续费0.058万元、水费0.486万元、电费1.1368万元、邮电费1.6396万元、取暖费2.72万元、差旅费10.0701万元、专用材料费8.076万元,劳务费0.21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7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8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254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农业农村局“三公”经费预算1.6983万元,决算1.6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983万元;较上年减少。主要是公车改革后基层上缴,单位用车转入平台,其它交通费用增长。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其他用车6辆,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6983万元,较上年减少1.8827万元,下降52.27%,变动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车辆上缴,单位用车转入平台用车。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7855万元,较2018年增加36.9852万元,增长128.41%,主要原因是由于精准扶贫下乡次数增多,人员差费、其它交通费用有所增加,机构改革后部分单位职能划转,资金划拨,合并支出填报决算。下一步我局将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缩减机关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办公设备支出3.630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300万元,占政府采购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系统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轿车3辆、越野车1辆、其它车辆3辆;本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农业农村局(汇总)2019年固定资产总计580.33万元,累计折旧共计311.83万元,净值268.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230.76万元。通用设备255.22万元;专用设备51.61万元. 图书、档案0.1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2.62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汇总)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完成率100%。各项目均完成年度总体目标,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63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对2019年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帮扶资金、2019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80万元。2019年度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帮扶资金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经周密安排,对2019年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帮扶资金、2019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9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国煤炭地质总局帮扶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自评,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助推了我县产业健康稳步发展。农技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778.52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91.16%。对旱作农业补助项目、农业环保项目、五小产业项目、粮食功能区划定项目、填平补齐种植业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8.5218万元。其中:旱作农业补助项目314.5080万元,农业环保项目49万元,五小产业项目222.009万元,粮食功能区划定53.3万元,填平补齐种植业项目139.7048万元。种子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322.7720万元,对本单位实施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马铃薯种植补助项目,在张川、木河、川王、闫家、刘堡、连五、梁山、平安、大阳、张棉、恭门、胡川、马鹿13乡镇的杨店等134村6909个贫困户33532人投放一级脱毒种薯8827亩,于4月初将种薯及时有序供应到村到贫困户手中,统一培训,分散管理,发展了马铃薯产业,助推了精准扶贫。项目预计产量每亩1720公斤,实际平均亩产1720公斤,8827亩产鲜薯1518.244万公斤,每公斤按0.8元计算,收入1214.5952万元,亩成本按360元计算,共317.772万元,纯收入达1182.8232万元,经济效益十分可观。项目的实施,可满足当地乃至邻近县区二级马铃薯种薯供应,新品种覆盖率达100%,促进产业大发展,同时带动6909户贫困户脱贫致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实施中全部使用有机肥,高效、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可以达到化肥、农药0污染。农机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1.98万元,对本单位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共补贴机具144台,受益对象80个。项目实施严格按照《张家川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简化补贴手续,并严格按照补贴程序操作,推动重点机具补贴,充分发挥农机化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作用,加大对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秸秆还田等绿色增产技术所需机具的补贴力度,力争做到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经作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08.3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5.82%。共组织对中药材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36万元。其他单位未开展相关项目工作绩效评价。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后,一是因农业项目特性部分项目跨年度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预测值不够精准,如冬小麦种植当年完成项目后组织绩效评价,来年小麦收割时排除自然灾害等环境的影响进行绩效评价才能准确反应产生的效益。二是有些农户在管理方面不积极主动,对项目的了解不全面。三是绩效评价专业性强,在组织绩效评价时由非专业人员操作,造成数据不够精准。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加大培训力度,培训一批专业性较强的人员或社会力量参与进行专业系统的绩效评价。二是因项目特性制定相应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户的培训力度,扩大宣传面,充分发挥农户的主动作用,管理好项目的运行。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申报及批复手续完备、合法合规,项目目标明确,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当年完成实施任务。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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