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政策文件,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全县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畜牧兽医等农牧渔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牧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牧渔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牧渔业检验检测与监测体系建设。
7、组织全县农牧渔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牧渔业动植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牧业渔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牧渔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牧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管理全县外来动植物物种。
8、负责有关农牧渔业生产资料和农牧渔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牧渔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牧渔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负责农牧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和动物疫病防制工作。指导、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检验监测工作,依法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指导农牧渔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10、负责全县农牧渔业资管理。提出农牧渔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申报农牧渔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牧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组织实施中央、省、市农牧业投资项目,负责农牧业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管理。
11、推动全县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牧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牧业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牧业转基因植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牧业动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教育和农牧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牧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组织开展全县农牧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牧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市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①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牧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②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牧业生产资料、农牧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牧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县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
①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业和畜牧业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畜禽屠宰环节、生鲜奶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③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④与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县分局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县分局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⑤与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环境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保护区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保护区内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农业农村局是张家川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之一,内设办公室(内审股)、人秘股、农业生产股、项目股4个股室。截止2019年底,我局(本级)实有财政补助人员56人(含两场22人),其中在职职工36人,抚恤人员20人。
二、农业农村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本级)收入总计为4261.8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3369.9966万元,为人员、办公经费和项目支出,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2168.9517万元,增加180.58%。收入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财政加大对扶贫产业扶持,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资金划拨我局。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本级)支出为3646.7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6.0215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减少52.7644万元,减幅9.79%,主要原因为两场人员经费减少等;项目支出3160.7328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增加2280.2404万元,增长472.89%,主要原因为2019年财政加大对扶贫产业扶持,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资金划拨我局完成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本级)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369.99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68.9517万元,增加180.5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69.9966万元,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财政加大对扶贫产业扶持,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资金划拨我局。上年结转结余135.271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74.6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29.1987万元,增幅184.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省市下达我局实施的项目资金未列入当年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农业农村局(本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6.0215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96.10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8757万元;津贴补贴36.8480万元;奖金等36.6126万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18.36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018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0480万元;住房公积金28.365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2761万元,主要包括抚恤金9.4250万元万元,两场人员生活补助126.4264万元,医疗费补贴12.3500万元;奖励金35.0747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6.63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140万元、印刷费3.7456万元、水费0.2760万元、电费0.4800万元、差旅费1.2200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1.218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农业农村局(本级)“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5418万元,下降率100%,减少的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改革,单位车辆被收回。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量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5418万元,下降率100%,减少的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改革,单位车辆被收回。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356万元,较2018年增加4.2556万元,增长178.8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单位职能划转我局支出合并决算,精准扶贫下乡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农业农村局(本级)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印刷品支出5.7965万元。其中授予中小(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965万元,占政府采购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局(本级)无车辆,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农业农村局(本级)2019年固定资产总计211.05万元,累计折旧共计84.2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建筑物153.51万元。通用设备46.05万元;专用设备0.19万元. 图书、档案0.1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1.69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农业农村局(本级)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完成率100%。各项目均完成年度总体目标,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后,有些农户在管理方面不积极主动,对项目的了解不全面。
下一步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农户的培训力度,扩大宣传面,充分发挥农户的主动作用,管理好项目的运行。增加农户收入,为全县产业扶贫及贫困户稳定脱贫起好示范带动作用。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申报及批复手续完备、合法合规,项目目标明确,项目资金到位及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当年完成实施任务。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