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贯彻执行红十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红十字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县红十字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3. 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4.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张家川县红十字会的批复》(天市编办发【2008】92号)精神,成立张家川县红十字会,正科级建制,列入张家川县社会团体序列,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设专职副会长(正科级)1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列入县财政预算。
二、张家川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23.794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3.794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5.7245万元,下降19.39%,主要是因为单位职工调走一人,工资支出减少了。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没有变化,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没有变化,与上年持平。
4.其他收入0万元,没有变化,与上年持平。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红十字会支出为20.370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0.3707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9.1485万元,下降30.99%,主要原因是单位调走一人,工资支出减少了,而且因为没有法人,导致正常支出无法运转,结转到了下年,导致2019年支出下降。
项目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红十字会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3.7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245万元,下降19.3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94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245万元,下降19.39%;主要因为本单位调走一人,工资支出减少了。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红十字会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0.37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1485万元,下降30.99%;完成年初预算86.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调走一人,工资支出相对减少了。而且因为没有法人,导致正常支出无法运转,结转到了下年,所以造成2019年支出下降。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3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6.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调走一人,工资支出相对减少了。而且因为没有法人,导致正常支出无法运转,结转到了下年,造成2019年支出下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红十字会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707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37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3675万元、津贴补贴8.4392万元、奖金0.564万元、、奖励金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0万元,因为没有法人,所以日常公用经费没有正常运转支出,结转到了下年。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与往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较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期相比无变化。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18年减少2.51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没有法人,一切支出冻结,结转到了2020年。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没有法人,无法正常采购运转。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其他固定资产 10.21万元,其中:一般设备6.365万元,专用设备3.845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没有进行相关预算的绩效评价。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张家川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1:张家川县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