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归口县住建局管理、负责全县市场建设工作,市场具体职责:
1、协调本县市场的规划、论证、筹资和建设,包括招商引资和对各类市场的新、扩、改建和维修。
2、负责市场内部的行业布局、出租出售和安排营业摊位,为经营者提供商品信息、物品寄存等服务。
3、收取设施租赁费、摊位费、信息费,仓储运输费及提供劳务性服务费,确保市场固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4、建立健全内部日常管理组织和制度,承担对市场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5、建立防火、防盗、卫生、治安等措施和制度,确保市场安全稳定,环境优美,秩序尽然。
6、配合市场主管机关的监督管理,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7、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执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核定人员编制7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3个股室,即:办公室、市场管理股、财务股。
二、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281.4680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78.8940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8.7733万元,增长129.4%,主要是农贸市场建设及职工清洁工工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18 年度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18 年度无变化。
4.其他收入2.574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18 年度决算数没有增加,主要是没有其他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支出为279.3820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79.382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57.0194万元,增长128.32%,主要是农贸市场建设及职工清洁工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1.46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8.7733万元,增长12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468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8.7733万元,增长12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9.382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7.0194万元,增长128.32%;完成年初预算46.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农贸市场建设及职工清洁工工资支出增加。其中:
1.一城乡社区支出278.0760万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建设工资及办公业务费,完成年初预算46.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干部工资及零时工清洁工工资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主要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3.教育支出0万元,主要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4、农林水支出0.8180万元,主要是精准扶贫下乡队员生活补助。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0.818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用于下乡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的原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8940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6.08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1958万元、津贴补贴23.6667万元,奖金4.29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925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12.80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咨询费5.421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39万元、差旅费0.3万元、维修(护)费0.45万元,租赁费17.9033万元、劳务费17.384万元、委托业务费154.366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093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为0,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较上年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2760万元,比 2018年增加5.0813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人员津补贴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没有;固定资产原值642.0564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620.0988万元,通用设备11.497万元17台,专用设备0.2086万元1台,家具用具2.728万元99张,无形资产7.524万元,土地使用权7014平方米。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为141万元。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张家川县农贸市场改扩建附属工程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万元,执行数为1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