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研究制定全县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和协调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统计业务和县城内省、市单位的有关专业统计工作,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负责全县统计业务人员培训、指导其科学工作。
(3)负责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统计报表和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任务。
(4)搜集、整理、提供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及经济、社会、科技效益状况进行统计评估、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向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建议。
(5)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工作。
(6)承担国家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专项抽样调查,负责全县县情县力综合调查。
(7)制定统计工作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和统计数据库。
(8)研究制定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经批准后贯彻实施。
(9)组织开展统计咨询服务,承担有关统计调查任务,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服务。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统计局,是主管全县统计调查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机构),内设综合股和统计调查股,现有在职人员10名,退休人员3名,抚养人员1名。下属农村经济调查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有在职人员12名。
二、张家川县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279.3423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76.7083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8.2396万元,增长16.04%,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核查工作,相应增加了财政预算。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4.其他收入2.634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其他扶贫资金。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27.266万元,下降91.2%,主要原因是:其他扶贫支出需跨年度执行。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统计局支出为258.314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258.3145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44.8362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2019年经济普查后续工作量大面宽,支出相应较多的原因。
项目支出58.49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加了48.49万元,增长484.9%,主要原因是新增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等5个项目,共涉及资金58.4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统计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79.3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736万元,增长4.0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6.70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2396万元,增长16.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统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5.68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2022万元,增长19.77%;完成年初预算140.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相应增加了经费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331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39.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增加人员工资,补发艰边津贴,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相应增加了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取暖费,其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后半年转入人社局;
3.农林水支出1.899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帮扶驻村队员生活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统计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680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65.994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89.6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较上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元,较上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6861万元,比 2018年增加60.1165万元,增长203.3%。主要原因是:2019年开展经济普查正式登记工作,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多。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28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28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62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共计47.349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65.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包括城乡一体化调查经费 等5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5.54 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一体化调查经费等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54万元,执行数为6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优。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一体化调查经费等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5.54万元,执行数为65.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张家川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1:张家川县统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附件3:张家川县统计局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