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隶属张家川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及实施方案;组织人员进行志书的编纂、评议、审定和出版;负责征集、整理、鉴别、储存地方志资料;负责全县地方志书的编撰、出版和发行工作;进行方志理论研究;培训方志队伍;编辑出版地方综合年鉴;提供地情咨询服务;编写地情教育丛书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6人,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有在职人员7人,退休人员4人,抚养人员2人。
二、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105.4737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04.5957万元,为财政拨款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116.1864万元,减少11.5907万元,下降9.7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与2017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0.8780万元,为预算单位扶贫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下乡队员的补助。较2018 年度决算数减少3.622万元,减少80.49%,主要是2019年只有扶贫资金拨付的原因。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15万元。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支出为93.622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3.6222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减少26.7385万元,下降22.2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无变化。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4.5957万元,减少11.5907万元,下降9.7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4.5957万元,减少11.5907万元,下降9.7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3.62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7385万元,下降22.22%;完成年初预算133.79%,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324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和人员工资的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33.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办公费和人员工资的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3.教育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
5.农林水支出1.2480万元,用于精准扶贫下乡队员补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张家川县地方志编纂中心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622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67.7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3272万元、津贴补贴26.3719万元、奖金12.3046万元、退休费1.05万元、抚恤金0.6960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5.87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858万元、印刷费8.06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4.1497万元、劳务费1.16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18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770万元。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辆0辆,较上年比较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化。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比较无变化。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比较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725万元,比 2018年减少3.4818万元,降低13.46%。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共计19.266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包括县志编修、年鉴印刷2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优(或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县志编修、年鉴印刷2个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万元,执行数为13.43万元,完成预算的70.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优(或良)。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县志编修、年鉴印刷2个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万元,执行数为13.43万元,完成预算的70.6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例如: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包含中央、省、市、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地方志)
附件1: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地方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