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川县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制定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和提出本县与财政经济相关的政策草案和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向县政府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
3、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决算。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财政投资和以县财政投资为主的建议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县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6)县直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农业资金、资源环保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国家审计机关的其他事项。
4、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5、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7、指导和监督全县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8、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根据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要求参与组织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办公室
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接受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协调和有关报告、文件以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的起草、印发;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综治维稳等工作;管理审计宣传、政务督查、信息和机关文电处理、保密、信访、档案等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职工考勤考核、人事、劳资事宜、承担劳动、安全、卫生等工作。
2、综合管理与重大政策跟踪审计股
负责国家、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负责拟订全县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办法、制度、审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和机关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复核、审理审计业务事项;督查审计工作质量、审计行为和审计问题的整改;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内部审计工作,开展内部审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检查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等工作。
3、经济责任与资环审计股
负责开展县直部门及乡、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主要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固定资产投资与项目稽查审计股
负责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社会事业项目、以及其他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等进行审计;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及民生资金的重大工程项目稽查及审计(含委托第三方审计)。
5、财政监管与电子数据审计股
负责县财政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开展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县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为县审计事务中心。
二、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为612.32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590.27万元,为专项资金。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364.60万元,增长158.48%,主要一是审计工作经费增加68万元,二是增加项目投资评审第三方评审业务费用200万元和市级审计专项费15万元。
2.2019年无上级补助收入。
3. 2019年无事业收入。
4.其他收入4.3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之外取得的收入,为精准扶贫帮扶队员的生活补助。较2018 年度决算数增加4.39万元,增长100%。
5.上年结转和结余17.6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的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审计局支出为428.18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53.51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123.45万元,增长53.65%,主要是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和精准扶贫帮扶队员的生活补助增加。
项目支出74.66万元,较2018年度决算数增加74.6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项目投资评审第三方评审业务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度,审计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4.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4.6万元,增长158.4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0.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0.21万元,增长156.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8.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11万元,增长86.1%;完成年初预72.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第三方评审费结余。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5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完成年初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有结余,并且扶贫支出是按照实际工作补助,形成结转。
2.项目支出74.67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投资评审第三方评审业务费用,完成年初预算3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第三方在项目执行中,全年在对项目做全面评审工作,没有及时处理评审账务,实现及时报账。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审计局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3.51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76.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76.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3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保有量0辆,较上年无变化。
2019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3万元,较上年增加2.4万元,增长400%,变动原因为:接待业务量 大于2018年。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3批次,接待人次500人,较上年增加400%,增加2.4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78万元,比 2018年增加45.78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审计业务量增大,且审计业务涉及下乡和外出等,在取消公务用车后,车辆租用和差旅费就是一笔开支,所以全县审计预算资金安排由2018年的31万元增加到99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无、机要通信用车无、应急保障用车无、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其他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其他固定资产共计48.64 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包括政府购买服务1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0万元。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等级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政府购买报务等项目自评得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57.0万元,完成预算的2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各项制度健全;二是产出数量目标精准;三是群众满意度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支出进展不平衡;二是长效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二是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通过县级财政拨付预算单位的当年财力安排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清理回收的存量资金重新安排拨付到预算单位的资金。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审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